茂名农垦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检查评比
为加快推进垦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绿色和谐、生态文明的宜居社区,4月13日至15日,茂名农垦按照《茂名农垦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及评选工作。
本次检查评选工作采取分片交叉检查形式,检查组由局负责组织牵头,局宣传、工会、社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农场部、垦区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共同参与。检查评比通过听取单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实地检查机关本部、抽查部分基层示范点和文明户等方式进行。
通过检查考核,检查组对各单位一年来的创建成效给予肯定,及时反馈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参加检查的单位也交流了经验做法。对垦区下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巩固、优化、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垦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要做到“四落实”,即: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方案落实、规划落实;全面提升本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全力打造绿色和谐、生态文明的“五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和文化)、“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社区;要注重与垦区“十三五”打造生态旅游观光产业相结合,抓紧当前垦区建设广垦(茂名)国家热带农业公园的契机,按照“一园两线”的发展思路,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做到一场一策、一场一品、一队一景,多出精品亮点,为垦区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产业打下坚实基础。(茂垦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