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农垦医院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业务培训
为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简称“新条例”),10月18日,茂名农垦医院组织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业务培训。院长助理、质控科科长、ICU主任吴荣辉主持、主讲,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医护人员200余人参加。
会上,吴荣辉围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临床医疗关键环节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对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医疗纠纷案件病历证据认定问题中病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作用、病历保管不当的影响、病历封存不规范的影响、病历存在不当修改和笔误的影响,以及在医疗纠纷中对病历保管的建议、如何应对医疗案件中病历的不当修改和法院是如何认定瑕疵病历等方面作了深入剖析。
吴荣辉指出,在如今的医患关系环境下,规范化、合法化处理医疗纠纷刻不容缓,全院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新条例”,充分认识到“新条例”中的重要意义和相关保障措施,切实把握好“新条例”的四个关键点。各科室要深刻领会“新条例”文件精神,并加强组织学习,将条例内容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规范鉴别诊断,严格病历书写,明确治疗依据,努力规避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
通过此次业务培训,参会人员感觉受益匪浅,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医院医护人员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还对于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医院医疗安全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茂名农垦医院 曾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