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推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5〕25号)的精神,决定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任务
围绕补贴机具品目确定及归档、补贴额测算调整、补贴对象确定、补贴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查处、实施和结算进度等关键环节工作,以及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确定今年专项督导检查任务。
(一)补贴机具品目确定及归档情况。大中型轮式拖拉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等机具品目敞开补贴是否适应甘蔗全程机械化发展的需要,补贴机具品目确定及归档是否体现对垦区农业主导产业的支持。
(二)补贴额测算调整情况。农机产品补贴额是否不超过此档产品在垦区近三年的平均销售价格的30%。
(三)补贴对象确定情况。补贴对象确定的主要方式,能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信息公开情况。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总局公开印发的文件是否全面公开,补贴机具鉴定检验信息(含品目)、补贴政策实施咨询和投诉受理方式是否公开,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的频率和方式等。
(五)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举报投诉受理、登记、调查、处理、了结、公开等情况。
(六)实施结算进度情况。补贴实施进度,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是否会产生资金结余,具体数额预计是多少等。
(七)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等。
在进行督导检查的同时,总局督导检查组还要围绕《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广东农垦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落实效果、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数据质量、补贴机具铭牌信息管理、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核实机具、为职工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工作困难,发现好经验好做法。
二、督导检查组织领导
(一)督导检查组组成。总局成立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组,由科技生产处牵头,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派人参加。督查范围为湛江、茂名、阳江垦区和总局有关直属单位。
(二)督导检查主要方法。一是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听取农机主管部门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二是抽查资料,实地检查。查阅档案和财务资料,实地查看、核对企业和职工购买的补贴机具;三是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法。
(三)督导检查时间。督导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30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认真学习领会《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广东农垦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全面了解今年以来处理违规企业的文件、查处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通报、补贴机具经营黑名单等情况,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二是加强沟通。总局督导检查组将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进行准备,密切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总局将检查中的问题列入绩效管理,各单位要限时整改。三是严肃纪律。按照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