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广东农垦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6年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报送产品必须在《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详见附件1)。
2.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3.产品标志标识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被农业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的,以及农业部2015年通报中各省级农机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等情形的农机产品不得报送。
二、分类归档依据和方式
根据《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件2)规定的相应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依据各级农机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信息,组织专门机构按相应流程开展产品分类归档工作。各级农机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信息是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2号)规定的鉴定机构要在本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的所属品目、获证产品照片、技术规格、检测结果等鉴定信息。
三、报送流程及内容
各农机生产企业填报《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和《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于2016年3月31日前寄到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nkjtkjch@163.net。
附件:
附件2: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xls
附件4:广东农垦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xls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