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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农垦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系统IP:113.108.163.164:8080)
 1、生产企业完善企业资料信息,上传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完善产品和经销商信息,添加发货信息后,其产品方可在系统中被购买并享受补贴。(2016年垦区补贴系统为“先购后补”去经销商版,经销商不需在系统中注册,经销商信息由生产企业自行录入。生产企业登录名及密码可向各局或总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咨询)

    2、职工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农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职工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职工申请购机时无需在系统中录入购机申请表,也不需要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

    3、职工购机后,将机具及发票等资料到农场农机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系统中录入购机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公示无异议后,农场农机主管部门打印《资金申请表》,提出结算申请。

    5、农场财务部门给购机职工办理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注意:所有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必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同步运转。没有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输入购机信息、办理结算手续的,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附件:2016 年广东农垦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

    2016 年广东农垦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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