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化州市红阳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业务员(兼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男女不限,年满18岁。男性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 6日期间出生),女性30周岁以下(即为1993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 6日期间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要求市场营销、会计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4.能力要求:熟悉电脑应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填写《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报名材料提交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
网上报名:在公告中打印《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发到邮箱 hyrsk7739149@163.com。
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取得荣誉奖励等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个人简历;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由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考试分别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40%。按照笔试成绩的前5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6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1名考察对象,由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提交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党委,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体检
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6.录用
(1)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公司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2)对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1.符合条件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告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群众有异议的,经查证属实的;
3.报名人员主动放弃的;
4.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准聘用的;
5.体检不合格的。
(二)凡取消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决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
六、监督单位与投诉电话
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668—7739149
广东农垦红阳农场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